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河南农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的通知》(校政教〔2017〕23),结合开云(中国)实际,制定农学院2023年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原则
1.坚持推荐过程及工作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着重考核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 菲 王道文
副组长:李浩川 殷贵鸿 李浩贤 陈 锋 王晨阳
成 员:王 群 王桂凤 矫永庆 李连珍 熊淑萍
苟明月 朱瑞萍 马兴立
三、 推荐条件
1.推荐范围为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20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被推荐者需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前三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均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的前20%,并具有较强的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62分及其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其以上。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推荐程序
1.学院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初选,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主控—推免生),并向团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学院根据综合测评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公示三天。综合测评办法: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0+50)×85%+奖励分,奖励分是前6个学期奖励分总分,奖励分计算按照《农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奖励分细则(试行)》执行。按同一专业内排名,每个专业推荐的名额按学生人数和推荐比例分配。
专业 |
农创 |
农学 |
种工 |
农工 |
应科 |
中药 |
推免人数 |
16 |
3 |
4 |
3 |
3 |
6 |
4.公示无疑义,学院推荐结果上报教务处,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初选名单。
开云官方网页版
2023年09月19日
附件1
农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奖励分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管理,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工作机制,学院成立由各系主任、教学秘书和团委负责人组成的推免遴选审核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年12号)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结合开云(中国)实际情况,特制定《农学院推免工作奖励分细则》,内容如下:
一、奖励分指标体系及分值分配
1、学生的奖励分的衡量参照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2、奖励分总计 15 分,评分内容表现为平时表现加分,平时表现共分为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五个方面,五项因素分值在奖励分中的占比分别为2分、2分、2分、4.5分、4.5分,各项加满为止。
3、所有加分事件应于学生在校期间产生,同一事件,不得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分。
二、评分细则
1、参军入伍类
凡大学期间参军满两年退役复学者加奖励分 2 分。
2、志愿服务类
参加志愿服务类,满分 2 分。
(1)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的,荣获国家级志愿服务类证书加2分;荣获省级志愿服务类证书者加1.5分;荣获市级志愿服务类荣誉证书者加1分;荣获县(区)级志愿服务类荣誉证书加0.5分。此项最高计2分。
(2)参加校院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有相关证明)且效果良好的每项活动加0.04分,此项最高计2分。
以上两条得分不累计计算。
3、国际组织实习类
凡在校期间由学校或学院选派到国际组织实习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每月加 0.5 分。
4、科研成果类
(1)学生本科阶段在被SCI收录的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加 4.5 分。
(2)学生本科阶段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加 4 分。
注: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不记分值),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加分所涉及期刊目录由学院推免遴选审核工作小组认定。
5、竞赛获奖类
凡参加国家A、B、C类竞赛,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名次,按以下标准加分。
参与人名次
获奖类型及级别 |
第一参与人 |
第二参与人 |
第三参与人 |
国家A类竞赛 |
一等奖 |
4.5 |
4 |
3.5 |
二等奖 |
4 |
3.5 |
3 |
三等奖 |
3.5 |
3 |
2.5 |
国家B类竞赛 |
一等奖 |
4 |
3.5 |
3 |
二等奖 |
3.5 |
3 |
2.5 |
三等奖 |
3 |
2.5 |
2 |
国家C类竞赛 |
一等奖 |
3.5 |
3 |
2.5 |
二等奖 |
3 |
2.5 |
2 |
三等奖 |
2.5 |
2 |
1.5 |
注:①如赛事最高奖为特等奖,则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以此类推。
②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不记分值),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③A类竞赛:主要指竞赛项目主办方为多个国家级部委,如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仿真竞赛等。
B类竞赛:主要指由教育部明确发文资助的竞赛,简称“教育部”。如教育部高教司举办的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中心综合能力竞赛、美术与设计大展、师范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等。
C类竞赛:主要指由高等教育学会或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竞赛,简称“教指委”,如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三、附则
学院推免遴选审核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院推免遴选审核工作小组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奖励分计算体系。
本细则由农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